“盤古”商標侵權案
北京市朝陽法院近日一審判令盤古氏公司停止使用“盤古”字樣的商標,原因為盤古七星酒店涉嫌商標侵權。實際上,對于“盤古”字樣的文字商標早在2006年便被人注冊,此后雙方就“盤古”商標字樣打起來官司。最終,盤古氏公司被判立即停止在其酒店大樓頂部、戶外廣告以及宣傳冊中突出使用“盤古”字樣的商標侵權行為。
據(jù)了解,2006年蘭先生曾注冊了帶有“盤古”字樣的文字商標,隨后蘭先生發(fā)現(xiàn)北京市朝陽區(qū)奧體中心附近的盤古七星大酒店戶外廣告及宣傳冊中突出使用了“盤古”字樣。為此,蘭先生認為此舉侵犯了他的商標專用權,便將酒店經(jīng)營方盤古氏國際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訴至法院。
對此,盤古氏公司方面稱,公司及盤古七星酒店在酒店餐飲服務項目及行業(yè)具有極高知名度和影響力,消費者在了解和知悉盤古七星酒店并進行消費時,不會造成混淆或者誤認。公司依法擁有“盤古七星”等商標注冊專用權,上述商標與蘭先生的商標不構成近似,實際使用的服務項目也不同于蘭先生的“盤古”商標核定的服務項目。
后經(jīng)法院查明,此前盤古氏公司曾以蘭先生的注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(xù)三年不使用為由,申請商標局撤銷該商標。此后,蘭先生又提供了相關證據(jù),證明授權的盤古餐館于2010年1月在長沙開業(yè),且經(jīng)營狀況良好。最終,朝陽法院一審判令盤古氏公司立即停止在酒店大樓頂部、戶外廣告及宣傳冊中突出使用“盤古”字樣的商標侵權行為。
北京商報記者訊問了盤古七星酒店相關工作人員,工作人員表示并不知情,但依然口稱北京盤古七星酒店。此外,北京盤古七星酒店官網(wǎng)上也依然標有“盤古”字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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