騰訊改編《花千骨》 版權方索賠700余萬
騰訊將《花千骨》改編成有聲讀物并在其手機APP上播放,被晉江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訴至法院。海淀法院今日受理了此案。
晉江公司訴稱,根據其公司與作者江晨舟(筆名:fresh果果)簽訂的《數(shù)字版權作品授權合同》、《數(shù)字版權作品授權書》及《授權委托書》,該公司擁有fresh果果的作品《花千骨》的電子版權及作者所有著作權的獨立維權資格。騰訊公司未經晉江公司和作者授權,私自將《花千骨》改編成有聲讀物并在其開發(fā)運營的手機APP“企鵝FM”上架,侵犯了晉江公司及作者的合法著作權。晉江公司多次聯(lián)系騰訊公司并發(fā)侵權通知,要求騰訊公司將《花千骨》在手機APP“企鵝FM”上下架,騰訊公司均不予理會。截至目前,此作品在“企鵝FM”上點擊量為7594.4萬,晉江公司已對該事實進行公證。
晉江公司要求判令騰訊公司停止侵權,賠禮道歉,按照每個點擊0.1元進行賠償,賠償共計759.44萬元并承擔公證費、訴訟費等。
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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